临沂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临房网 2020-08-0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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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日前,蒙阴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01、常路镇政 府原工作人员薛锋交通肇事问题

2019年11月20日,薛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到刘洪路北关社区路段时将谭某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薛锋逃离事故现场。后经认定,薛锋负全部责任。2020年1月16日,蒙阴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薛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0年2月,薛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2、云蒙湖生态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张坤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10月21日,张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到刘洪路与新城路交汇处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及同乘人许某某受伤,经测试,张坤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4.6mg/100ml,系醉酒驾驶。2020年1月22日,蒙阴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坤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2020年3月,张坤受到开除党籍、降 低岗位等级处分。

03、岱崮镇政 府工作人员公茂锋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8月7日,公茂锋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到刘洪路与云蒙路交汇处时被交警查获,经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5mg/100ml,系醉酒驾驶。2019年12月18日,蒙阴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公茂锋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2020年1月,公茂锋受到开除党籍、降 低岗位等级处分。

04、蒙阴县自来水公司水厂副厂长邱彦成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8年6月2日,邱彦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到旧寨乡东里庄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6月5日,邱彦成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蒙阴大队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19年10月14日,邱彦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到新广场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2020年3月20日,邱彦成被蒙阴县公 安局行政拘留3日,6月9日,邱彦成被市公 安局交警支队蒙阴大队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7月,邱彦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受到法律惩处和党纪政务处分是咎由自取。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安 全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处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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