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男子婚内出轨还给“小三”买房 法院判决:还钱!

临房网 2021-03-0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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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偷偷养“小三”,瞒着妻子给她买房,还多次转钱给她,妻子获悉后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一起告上法院。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已依法审结,判决被告张娥将购房款、大额转账55万元返还给原告刘雪。

  吴刚与刘雪是一对“80后”夫妻,这几年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小两口赶上这波短视频交易红利,在直播间带货人气旺、成交率高,收入是逐年水涨船高,二人消费起来也是毫不含糊。2020年初,刘雪在核对代理商账目时,突然发现丈夫吴刚与张娥之间存在不正常经济关系,并查出吴刚竟然还曾出资45万元为张娥购买了一套楼房;再细察,还有多次给张娥微信、支付宝大额转账记录,在某平台交易记录竟还有以张娥为收件人的各种名牌包包等贵重礼物。夫妻存续期间,竟然不遵守忠实义务,辛辛苦苦赚的钱都花给外人了,一气之下,刘雪将二人一起告上了法院。

  2020年4月,兰山法院立案受理此案。据案件审理人兰山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田艳梅介绍,通过庭审调查得知,吴刚与张娥是在一次网商培训会上认识,因是同行,二人感觉共同话题较多性格也比较合得来,逐渐发展婚外情人的关系。为了哄得张娥开心,吴刚一直频繁以奢饰品、大额转账示爱,后来在某个节日直接豪赠对方一套楼房。

  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力呢?田艳梅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吴刚与刘雪未对个人名下的财产有所约定,两人的收入所得,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本案中,吴刚赠与张娥大额财产,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其未经妻子同意赠与钱款,侵犯了刘雪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张娥明知吴刚有配偶而与其保持婚外情人关系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与,显然也不能视为善意第三人。”田艳梅说。

  经过审理,兰山法院判决确认吴刚对张娥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张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雪购房款及大额花销共计55万元及利息。(本案皆为化名)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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