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谁经手 谁管理 谁使用 谁负责

临房网 2019-08-2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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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23日,《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由临沂市大数据局组织起草,包括总则、共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政务信息的目录编制和提供、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和保障、附则六章,共30条。自2019年9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2日。

  据了解,办法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明确政务信息资源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遵循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无偿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同时对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进行了分类。界定了三种共享类型,分别为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不予共享类。

  办法明确,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供市县两级使用,市级以下不再建设共享交换平台。目前,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部署在临沂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上,但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进行访问登录,为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等632家单位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支撑。

  各政务部门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不得存在政务信息资源私有数据归集渠道;向国家、省级申请政务信息资源应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代理进行。同时,明确各政务部门应按照共享交换平台的技术要求,部署本部门前置交换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库与前置交换数据库之间、大数据资源中心与前置交换数据库之间的有效联通和同步更新。

  各政务部门编制《资源目录》可根据共享交换平台目录注册时的信息项进行整理,可以根据目录导入时下载的统一的目录注册模板提供的列表进行整理。目录的发布、撤销、删除都需要普通用户提交-部门管理员审核-区划管理员审核。办法还明确了政务部门目录更新机制和数据更新要求。

  办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方式分为三种共享方式,分别为文件方式、库表方式、接口服务方式。在政务信息资源的申请和使用方面,无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在共享交换平台上直接获取;有条件共享的信息资源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向提供部门申请;不予共享类,提供部门说明理由,职责确需使用的,由需求部门和提供部门协商解决。对于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实行"谁经手,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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