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炒房违规销售等将被查处 临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临房网 2019-08-2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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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8月23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临沂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及相关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该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1-7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26.5亿元,同比增长13.6%;全市商品房网上签约销售面积9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4%;截至7月底,全市商品房库存192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13.5个月,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


从整体上看,临沂市房地产市场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但是近期局部区域房价涨幅较大、社会各界比较关注。比如北城新区土地、商品房供应不足,引起投机炒房、虚假宣传等问题:有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编发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有的中介机构转发“房价指数”、“临沂房价过快上涨”等非官方信息。引起社会关注。


针对临沂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经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参与,联合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


重点检查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投机炒房行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垄断房源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操纵房价或房租: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炒卖房号: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变相垫付首付款:违规将房源和商铺捆绑销售,主观刻意制造房源稀缺紧俏现象的行为等。


二是虚假宣传问题。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和销售广告: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捏造不实承诺,诱导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或者购房合同:样板间与实际装修不一致: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或借助规划或建设中的配套设施条件进行误导宣传,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


三是违规销售行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等费用;变相实行价外加价:未按规定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备案价格,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变相请托无关人员排队摇号等虚假购房行为:在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经营合同、预售资金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违规进行开发经营活动:未按照有关规定和预售合同约定条件交房;违规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等。


四是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介机构有无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订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吴继兵介绍,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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