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两起将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岗位!防治校园欺凌山东出招

临房网 2020-09-24 10:34
1269

临房网讯:9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强化源头防范,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校园欺凌防治良好氛围。

对每学期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学校,应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岗位,约谈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对每学期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市,进行全省通报。

严禁学校老师

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

文件强调,要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员工对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学校老师在接到学生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

学校突发欺凌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教育、公安部门;属地教育部门在3小时内电话报告、12小时内书面报告上一级教育部门。发生性质极端恶劣欺凌事件,可直接报告省级教育、公安等部门。

要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对苗头问题早干预、早化解。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校园欺凌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学困生、特困生、父母离异学生情况,对情绪异常、有暴力倾向、有小团伙迹象等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册建立台账;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欺凌线索和事件,并建档立卡。

校园欺凌防治纳入考评

成教师职务晋升重要依据

文件还称,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要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正当权益,通过奖励措施及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引导鼓励教师担当作为,大胆管理。

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告学校欺凌防治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加强视频巡查,完善探头站岗、鼠标巡逻防控机制,每月组织对欺凌易发区域和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分析,从视频大数据中梳理行为异常学生轨迹,甄别问题线索。加强人员巡查,组织力量深入到班级、宿舍或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监控死角要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即刻处置。

有欺凌行为的学生

将记录进综合评价

文件明确,发生欺凌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告知并要求实施欺凌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向被欺凌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并协商妥善解决办法。要求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进行检讨,家长陪同学生抄写学校有关规定,共同接受教育。

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不予配合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学校主动邀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轻重情况在操行评价里有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依据《方案》分别予以处置。

强化惩戒,将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按有关程序转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每学期发生2起欺凌事件

将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岗位

文件要求,强化专班攻坚机制,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省、市、县、学校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各级教育部门要常态化中小学校欺凌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把校长第一责任、分管副校长领导责任、班主任直接责任等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备注:

山东省教育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邮箱:sdxxaq 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于意见建议”字样。

    编辑者:yangjianqiu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