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企业落实八项措施推动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临房网 2020-11-0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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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为培养市民良好的用车习惯,实现共享单车定点还车,推动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近日,市城管部门组织哈啰出行、人民出行、美团出行、街兔出行等各单车企业进行座谈,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同确定了单车秩序管理八项措施。

  一是半栏投放。单车企业在向低储或者空置的电子围栏内投放调运单车时,投放后的现场停放车辆数不得超过电子围栏设计承载量的50%。

  二是满载减半。电子围栏内停放的单车数量达到设计承载量后,单车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调运减半。减半时,不足1辆的按照1辆调运(例,3辆调走2辆;5辆调走3辆,以此类推),仅有1辆时,不需要调运。

  三是早巡码车。单车企业应当在每天早上7:30前完成单车规整摆放,车辆应整齐划一的停放在电子围栏内。在上下班高峰期后,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规整。因重大活动需要提前完成早巡码车的,另行安排。

  四是网格巡查。单车企业切实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在投放区域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标准是1平方公里配置1名网格巡查人员。网格巡查员应及时规整、调运共享单车,及时发现并移出定点还车区内的其他非机动车,确保共享单车正常停放。

  五是重点值守。单车企业应在医院、学校、公园、大型商超、交通枢纽、过河桥梁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实时值守,及时规整、调运车辆,确保重点区域及其周边不发生堆积、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的情况。

  六是整洁安全。单车企业应确保投放的车辆性能完备、外观整洁。刹车失灵,前后轴紧固螺丝松动,铃铛失灵,车辆链条松弛、断裂或脱链,坐垫歪斜等影响骑行的故障车辆不得投放使用;外观不整洁的应及时打扫干净,确保无灰尘。

  七是违规严惩。各单车企业应在用户租用前要履行告知义务,在手机APP上第一时间弹窗提醒,确保用户对租赁费用、骑行范围、定点还车等充分了解。对不在定点还车区进行还车操作的用户进行技术劝阻提醒,对拒不履行定点还车的用户进行惩戒,各企业的惩戒标准不得低于50元,对超出运营区停放的车辆,惩戒标准不得低于100元。

  八是联合惩戒。各共享单车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应临沂市要求的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事不过三”的原则,用户有拒不履行定点还车等不文明行为的,超过3次的,单车企业限制其租赁使用共享单车,半年内不得为其提供租赁服务。各单车企业要时通报黑名单用户,并进行联合惩戒。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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