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地人事任免

临房网 2023-02-02 08:29
457

重磅!

沂南县最新人事任免!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冉凡亚的提请,于2023年1月31日,决定任命:

刘  剑   为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纪付   为沂南县商务局局长。

免去:

刘  剑的沂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丁淑萍的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7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法院院长侯培栋的提请,于2023年1月31日,决定免去:

高同伟的沂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8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洪松的提请,于2023年1月31日,决定免去:

宋振军的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源:i沂南


    编辑者:zyf0539

    分享到: